过来,王天昊的狼身已经将他裹在身下,丝丝拉拉就是一阵狂咬。
王天昊终于发出了进攻,刚刚交手就是最厉害最疯狂的撕咬。
他之所有要跟新狼王较量一番,原因有二。
第一个,是按耐不住那种好斗的兴奋,十三年了,十三年的时间没有遇到过对手,没有酣畅淋漓厮杀过,他有种高处不胜寒,孤独寂寞的感觉。
就像一个绝顶的武林高手,再也找不到可以战胜自己的对手,那种寂寞,悲苦,高冷,将他压抑地喘不过气来。
忽然发现这么个实力相当的对手,他手痒难耐,跃跃欲试,根本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一定要跟新狼王较量一番。
第二个原因,他想杀杀新狼王的威风,让它不要嚣张,住在大梁山没问题,但你最好给我老实点。
十三年的时间,大梁山没有狼群,山上的野猪,兔子,地獾,田鼠,大量在滋生,山村里的养殖业也兴旺发达。
这些狼初到大梁山,在扑捉那些野外动物的同时,也一定会冲进村子里滋扰村民的安危,毁坏村民的家禽。
王天昊就是要警告它,不要擅自走进村子,要不然老子绝不放过你。
所以说他跟新狼王这场大战是有意义的,也是深思熟虑的。
现在的王天昊已经变得相当成熟,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屁事不懂的毛头小子了,也不再是那个野蛮脑残的狼人。
他是人,根本不是狼,心当然也向着人类的世界。
所有的狼都没有看清楚王天昊扑击的速度,甚至没有看清楚他是从那个方向扑过来的,直一闪,人的身躯就跟新狼王的身躯裹在了一起。
嗷嗷的大叫声传来,皮肉撕扯的声音传来,地上的撕扯声跟撞击声同样传来,眨眼的时间,王天昊就跟新狼王的狼影缠斗在一起,打了个天翻地覆,飞沙走石,日月无光。
你撕我的皮,我咬你的肉,你翻身将我扑倒,我在翻身将你压在身下。山谷的雪地上狼毛乱飞,积雪乱飞,灌木丛也丝丝拉拉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