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章斗狗场
刚刚离开家的王天昊没地方去,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他必须要找事情做,来养活自己。
出门的时候,二丫给了儿子钱,但是那些钱仅仅是他的路费,再就是赶回大梁山的花销。
也就两千多块,二丫觉得天昊一定会赶回大梁山,哪知道儿子却潜伏在了大都市里。
天昊开始在大街上游荡,真不知道干什么。
山林之王的本事在都市里一无是处。城市跟大山不一样,在大山里,他根本不必担心挨饿。
因为漫山遍野都是山果,漫山遍野都是兔子,地獾,只要小动物被他的眼睛瞧见,绝无生还的可能,三两下就会成为肚子里的美餐。
大都市啥都没有,而且不养闲人,找不到工作,挣不到钱,啥也吃不到嘴里。
而且天昊没地方住,根本住不惯旅馆,于是他就住桥洞子,住废弃的拆迁房,或者刚刚盖好,没人入住的房子。
他是个随意而安的人,住哪儿不是问题,能填饱肚子就行。
桥洞子两头透风,一阵风从这头吹到那头。还好他的皮够厚,鬼獒小白的毛也很长,照样打着呼噜睡觉。
下雨的时候就不好了,冷风冷雨一下子从这边桥洞子淋进去,那边吹出去,很快,他的衣服就湿透了。
他的地址三天两头换,一直在大街上游荡,这头到那头,那头到这头。
二十天以后,一身的衣服破破烂烂,脸上也脏兮兮的。跟个叫花子差不多,身上的钱所剩无几了。
大部分的钱都被他买了肉,天昊啥都不喜欢,就喜欢吃肉。
猎狗小白也吃不惯杂粮,同样要吃肉。
一人一狗每天要吃四五斤肉的样子,两千块根本不禁花。
很快,天昊的口袋里只剩下了几十块。
他想过去工厂打工,养活自己跟猎狗。可仔细一算,每天工资加起来,还不够他跟小白吃一顿的,最后只能作罢。
又过了三天,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