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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300_4(); 现在事情很明显了,得不到巨人之眼,大家都得死,所以事情孰重孰轻,像他们这种层次的高手是能够分得清的。
见他俩不说话了,我说:“这样,我们大家联手,集中力量取走巨人之眼,我用鬼眼来吸引巨人之眼的攻击,至于我能承受多大的攻击。你们不需要为我担心。”
一听说联手,紫眼冷哼一声,说:“我怎么可能和他联手?此人阴险狡诈,跟他联手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不确定紫眼知不知道我和鬼王是一个家族的,但从都姓刘上来说,或许他是可以猜测出来的,我说:“好啊,不用联手,你们继续打,往死里打。我就坐这看着。”
两人又都沉默了。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只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谓的原则,但原则只是大多时候的原则,在某些特定时候,或者说某些特殊时候。这些原则肯定要被打破的,若是循规蹈矩,那结果可能无法预料。
我说:“这不就对了?都一把年纪的人了,跟个小孩似的在赌气,能说得过去吗?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联手。”
他们可以赌气,可以继续拼杀,我无所谓,反正少了他们两大高手,我自己也出不去的。既然横竖都是死,老子也做一回滚刀肉,咱们谁怕谁?
沉默了许久,我说:“如果你们没意见,那就这么定了,我吸引巨人之眼的伤害,你们二人集中力量夺取巨人之眼,如何?”
鬼王笑道:“只怕他不愿意与我平分巨人之眼的力量?”
紫眼冷哼一声,说:“更怕的是你在背后下阴招?”
一听这话,我头都大了,这俩人要是再这么吵下去,那个找个毛巨人之眼啊,都特娘的等死算了。
他俩不急,因为他俩都是高手,见惯了大风大浪,或许他们有信心可以出去,或许他们没有经历过如此绝望的困境,困住我们的是什么?巨人之眼啊,不是邻家菜市场!
我叹了口气,说:“看来你俩的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