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adx; 我探头朝着挎包里看了一眼,那挎包塞的鼓囊囊的,我刚上车的时候就看到了,不过一直没注意。此刻看去,只觉得里边金灿灿的一片。还以为是一大包金条。
我说:这黄金得有多少斤?
金丝眼镜男赶紧说:诶,不是,这不是黄金,但却比黄金值钱得多啊!
鬼叔说:这叫金鳞锁子甲,都是用沉浸海底的玄铁打造的,黄金哪能跟这玩意比?有命就有钱,没了命,就是有再多的钱又能如何?
我将那件金鳞锁子甲从挎包里拿了出来,用手掂量的时候就觉得挺重,至少得有十几斤。此刻拿出来一看,不免更是惊讶。
这所谓的金鳞锁子甲,一环扣着一环,环环相扣,而且每一道铁环都只有指甲盖大小的一半,做工简直精致到了极点。
“兄弟。这金鳞锁子甲可是我曾经游历南国的时候,花重金买回来的,穿上他,你就可以和那个老头一样,刀枪不入!”
靠,敢情都给我准备好了,知道火云殇那老家伙刀枪不入,所以也给我准备了一套金鳞锁子甲。猎杀僵尸的时候可以穿上这东西,倒也降低不少危险。
我想了想,说:如果只是单纯的杀僵尸。这个没问题,不过别的事我是不会做的。
说完,我收起了金鳞锁子甲,直接拎着挎包准备下车,金丝眼镜男赶紧说:对了兄弟,14路末班车,你爱开不开。反正每个月工资不会少你的,以后东风运通养着你。
我嗯了一声,直接离去。这种话就是走个过场,你有用的时候他养着你,你没一丁点用处的时候,他养着你还不如养着一条狗,到那时候就不一样了。
我现在心里最关键的事,不是任何猎杀僵尸,也不是急着寻找火云殇,那家伙我不会放过他的,迟早收拾他。
现在我只想弄明白小王的死因,说真的,这小伙子跟我一起喝过酒。感觉也挺实在的,没那么多弯弯绕,现在不明不白的就死了,家属那边说不过去。
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