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您刚才讲的是当兵的状况,可您想想,要是您在军队里当了长官,那就只有您欺负人的份,谁还敢给你气受?”说到这儿,江叔看看正双眸放光的看过來的王世荣,又对笑眯眯听着的王世华扫了眼,回头对王世荣笑道:“大家都晓得,打仗是要死人的,可反过來讲,您也可以放手杀敌人,杀的敌人越多,不仅合法,还能顺带着捞到巨大的战功……”
王世荣越听越來精神,听到这儿,再也忍不住内心的喜悦,重重地一拍石桌,站起來大笑道:“江叔,你唠唠叨叨地讲了半天,就这句杀人合法最让我动心。听你这么一讲,我也觉得混江湖还沒当兵有意思。好了,我决定了,去当兵,不…是去当军官。”
却沒发现,一直笑眯眯地当听众的王世华,在拿酒杯时,悄悄对江叔竖起了大拇指:杀人魔王去混江湖,跟送死沒什么区别,江湖上从來不缺亡命徒。可像王世荣这种即识文断字,又身怀武艺,还具有半军事素养,且敢打敢拼敢杀人的人去当兵,绝对是条极具前途的出路,也绝对符合王世荣好杀的秉性。中日之间的大战不可避免,王世荣一旦当兵,必然会去抗日,这样一來,王世荣要么火线提升为军官,要么……退一万步讲,就算战死沙场,也是个烈士,当得起英雄,王家人脸上也有光。提起王世荣时也不会再称呼他为杀人魔王,而是英雄好汉。
江叔,恭喜您,您成功的把这满脑子都是江湖好汉的杀人魔王,瞬间忽悠成了品德不咋地的军人,请继续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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