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杯,笑道:“我这是去闯荡江湖,带那么多护卫搞么子?只要带平日里跟随我的那几个就足够了。至于钱财,沒那必要。”
确实沒那必要,以王世荣的秉性在外面闯荡江湖,掉脑袋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饿肚子:沒钱了他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抢。
闯荡江湖可不像在家里,在江阴县,有王家撑腰,他杀个平头百姓也沒人敢跑到王家地盘上抓捕他,对他发布的通缉告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根本就等同于白纸一张。况且,又有王世华的压制,他还不至于无缘无故的杀人,只要有理由,以王家的实力,就有办法帮他开脱。可这一出门,沒了王世华的束缚,天高任鸟飞的他,杀起人來绝对不会手软。人杀多了,名气是打出來了,却也成了政府重点通缉的对象,他性子又比较冲动,为所谓的义气而一时犯浑的话,掉脑袋的风险系数绝对超高。
王世华想了想,觉得现在还沒到真正劝解的时候,也就淡淡一笑。
“大爷,恕老奴多嘴问一句:您打算先到哪儿落脚?”
“我早就盘算好了,出了湘西就直奔武汉。”
“武汉?”
“武汉繁华,龙蛇混杂之下便于打出名头。而且,武汉那边可以打码头,以我的本事和护卫们的帮衬,要打下个码头,想來并不难,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有个落脚之地,为将來的发展奠定根基。”说着,他看向王世华,问道:“世华,你觉得怎么样?”
那是,王世荣是个杀人魔王,长期跟随他的那帮护卫也全被培养成了杀人不眨眼之辈,又都有武艺在身,枪法了得,训练有素,配合默契,有他们帮衬着去抢占一个码头,还真不是什么难事,再加上自己在后面派个上百人悄悄跟随,还就不信当地的地头蛇敢不给王世荣一块落脚之地,杀也能把你们杀的服气。
“不错。”
王世华的话音一落,王世荣就笑了,可还沒等他开口,一旁的江叔放下酒杯,笑道:“大爷,有句话老奴不知当讲不当讲?”
“江叔,您为家族操劳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