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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以后的易学研究,应该说又建立了另一“三易”之说。这个新的“三易”观念,也是说明秦、汉以后以至现代的易学内涵“理、象、数”的三个要点。如果用现代的观念来说,“理”便是类似于哲学思想的范围,它是探讨宇宙人生形上、形下的能变、所变与不变之原理。“象”是从现实世界万有现象中寻求其变化的原则。“数”是由现象界中形下的数理,演绎推详它的变化过程,由引而知人事与万物的前因与后果。反之,也可由数理的归纳方法,了解形而上的原始之本能。
再来综合这三种内涵的意义,便可知“《易》理”之学,是属于哲学性的。“象”、“数”之学,是属于科学性的。总而言之,完整的易学,它必须要由“象”、“数”科学的基础而到达哲学的最高境界。它并非属于纯粹的思想哲学,只凭心、意识的思惟观念,便来类比推断一切事物的。
宇宙万象,变化莫测。人生际遇,动止纷纭。综罗易学“理、象、数”的明辩。《礼记·五经解》中,提到易学的宗旨,便说:“洁静精微,《易》之教也。”所谓“洁静”的内涵,同时具有科学性周密明辩的作用。但在明辩理性之间,倘使不从沉潜静定的涵养而进入易学的境界,稍一走向偏锋,便会流入歧途,自落魔障。故《经解》中,又说到易学的偏失,很可能会“使人也贼”。
从“理、象、数”的精华来看易学,由乾、坤两卦开始,错综重叠,旁通漫衍,初从八卦而演变为六十四卦。循此再加演绎,层层推广,便多至无数,大至无穷,尽“精微”之至。
如果归纳卦爻内在的交互作用,便可了解六十四卦的内容,只有专长、坤、复、睽、家人、归妹、渐、姤、、解、蹇、颐、大过、未济、既济等十六卦象,在六十四卦的内在交互中这十六卦象,每卦都出现四次。
再由此十六卦而求其内在交互的作用,便只有乾、坤、既、济、未济四卦,每卦各出现十六次。
复由此类推,就可了知在此天地之间,除了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