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得不说,至今依然被常理束缚着的我是无法有效地得到答案的。我做了很多尝试,多到自己都数不过来,我不知道用犯罪来诱发“我的死亡”有没有效果,毕竟这要建立在“我的死亡”具有一定公正性的前提上。而这个公正性是以何为基准,又以什么程度来描述对等,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它的绝对性,也就是它能诱发“我的死亡”这一点。它是一个起点,而且只有一个方向,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也就像它能诱发我的死亡一样,“我的死亡”也一定可以让我找到它。
PostScript.
和你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是想让你理解我。我知道我说的这一切很难接受,尤其是作为杀掉你的理由,更难被接受。
另一方面,我也是怕自己会这样自暴自弃下去,才会一直对像你一样的人一遍又一遍说我的经历。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我是个疯子,或者说就这样活在十六个小时的自由时间里也挺好的,没必要为此而杀人,虽然我也不只是杀过人。
这大概是身为“经验主义者”最大的悲哀了吧?
顺便告诉你一下,在以前的所有十六个小时我做过的所有事,犯过的所有罪,在这个十六小时里面全都不存在。也就是说之前的都是错误的,无法诱发我的死亡。
我并不是那么的想死,虽说同时我也期待着你就是那个终点。
但是在已经重复了这么多次的现在,我觉得,这大概就是“矛盾”本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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