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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灿以大铁锤将噬魂砸退,然后旋身让过淫荡的羽毛身后的偷袭,血雾锋芒狂吐,淫荡的羽毛只看到血色的光华闪过,然后突然感觉全身不受使唤了。
您是否立刻回到复活点复活?您可供复活的地点有:冰风谷前哨。
淫荡的羽毛这才意识到自己挂了,靠靠的,他还没发出至强的一击呢,就是杀只鸡,那也得让那鸡扑腾一下不是么?这个无名指,这剑也太TM快了点吧。
他是不会去复活的,他要眼睁睁地看着噬魂也被对方杀死,一起去复活,那样才有面子嘛。虽然他的面子观念没有噬魂那么强,但也不是全然不爱脸上那层薄皮的。能够把面子从脸上撕下来,然后扔在地上一顿疯狂的践踏的人能有几个呢?有屈指可数的几个人,都已经修炼成神了。
噬魂在李晨灿秒掉淫荡的羽毛之后,莫名其妙地舒了一口气:“***,他强,可是凭什么他得到大家的拥护成为这次组队行动的一哥,而我只能做他的副手呢?”
他这么埋怨的时候却忘记了自己的个性,这个社会,有能力的人多的是,但是能出头的都是会做人的,人缘好的,虽然逆天的人有,但是那需要天赋。就像美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在成名之前,不惜出卖色相去讨好富婆来求得出版地机会,在功成名就的时候,就可以用手杖在地上写个名字,让地产商连地皮一起带回家了。
谁不想牛逼,但是成名之前的牛逼只能让人当成跳梁小丑一般嘲弄。这世界,没有谦虚的人,只有懂得低调的人。
李晨灿算得是一个懂得低调的人。虽然他会不时的爆发一下自己的威仪,但是更多地时候他就和他一年四季穿着的那条牛仔裤一般的低调——厚实,耐磨,烂一个洞也可以算另类的完美……
噬魂在速度之王李晨灿面前表演速度,那只能是班门弄斧。李晨灿最喜欢虐待有速度人了,噬混在跟李晨灿对了几招之后。立刻感觉自己不再是以前那个以轻灵取胜的噬魂了,比起对方来,他的速度慢到无法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