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即可以用来对付那些贴近身子的凶徒,也可以在万般无奈时自裁。小俏正好缺一把裁纸刀,讨价还价一番,就买下了。紫云喜欢修剪花草,也喜欢这个小刀,觉得平日就戴在头上,需要的时候拔出刀来对付花花草草,完事后还回头上。老板手头只有一个,事后再去问,一直再没有收到类似的东西,慢慢地也就忘了。
小俏把簪子塞到紫云手里,说这个东西不值几个钱,但是我们姐妹一起买的,也陪了我们许久,你拿去给你的小家修剪花草好了。
郭旭在一边皱了一下眉头,他想说这毕竟是个凶器,送人不太好。但又一想小俏比自己聪明,如果连她都不忌讳,那就这样好了。
果然紫云非常喜欢,说我一定会在家里养很多花,长得最好的就送来给姐姐。话说到这里,终于把持不住,姐妹三人抱在一起痛哭一场。三朵姐妹花,乱世相逢,甘苦一屋,经冬历春,终于在夏日要随水飘走一朵。
疯子的婚礼没有郭旭成亲时热闹,一半是因为太仓促,一半是因为他本人不想太招摇。到了酒楼郭旭才发现,陈嵩、斛律征和徐之浩都没有来,不知道是没有收到请柬还是收到了不肯来。以他对这几个人的了解,他们就算对疯子有看法,也绝不会小气到不肯给人家的喜事捧场的地步。想必是疯子气还没消,压根儿就没有请人家。事实上。疯子请的主要还是刺史府的军官和文吏。主婚的不是王修,而是毛修之。最尊贵的主宾当然是刘义真。
郭旭和小俏已经很久没见刘义真了。发现这个小孩子脸上的稚气仍未消退,但另一种气色已经占了上风。那既不是成熟,也不是多思,而是一种近乎玩世不恭的东西。他的坐姿不再是最初那种小孩子努力管住猴子屁股的正襟危坐,而是两腿大张,身子歪斜;他看人的时候,更喜欢侧着脸斜着眼睛。才十三岁,但喝酒已经豪气纵横;最让小俏骇然的是,来出席部下的婚礼。他居然带着三四个妖媚的女子,其中一个,竟然,坐在,他的,腿上!
毛修之显然也没有做什么准备,大大咧咧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