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薄干仔细打量了一番斛律征。
斛律征应该是个高个子,但从小就在马背上混,两条腿弯得厉害,让他显得矮了几分。
要不是这个人,我恐怕已经是黄河边的孤魂野鬼了。
想起刀刃架在脖子上的感觉,阿薄干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那天他被绑架后,正是斛律征吹口哨激起被陈嵩抢去的马,在鬼门关前把他拽了回来。
几碗酒下肚后,斛律征已经放松了,他注意到了阿薄干奇怪的表情:
“将军冷吗?”
阿薄干回过神来,举起小银碗示意斛律征干杯,自己小小地呷了一口:
“看起来你已经把马的脾气摸透了?”
斛律征一听到马就来了精神:
“将军应该是知道的,我们鲜卑人穿上盔甲就是战士,脱下盔甲就是牧人。我第一次骑马时才5岁,现在已经在马背上粘了25年。要说我睡在帐篷里的时间,还真没有骑在马上的时间长。”
阿薄干也自诩是个骑手,但他知道,在这样真正的“马蝇子”相比,自己那两把刷子,是摆不到台面上的。
“你的马能听懂你的口哨,要是别人吹口哨,它会跟着走吗?”
斛律征眼睛放出光来:
“别人就是吹破天,它也不会理睬。”
阿薄干点点头,在帐篷里扫了一圈,想不出拿什么赏给这个人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赏钱已经给过,但那是按军纪该给的,公事公办。他个人必须对这个救命恩人有所表示。一低头,有了主意。从腰带上解下自己的酒壶,伸手递了过去:
“这个,给你了!”
斛律征本能地伸手接了过来,仔细端详后,赶紧又递回来:
“这个太贵重了,我不配收。”
阿薄干的酒壶,是纯银做的,大扁肚子细脖子,肚子上镂刻了鲜卑大人出猎图:一个矫健的鲜卑人跃马回身,张弓要射一头扑向他的恶狼,头顶上有猎鹰盘旋,马蹄边一只猎狗作势要扑。酒壶脖子一圈,交错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