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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下午,苏颉刚刚从洛杉矶西郊警局出来,坐着袁和平的汽车,来到了他位于洛杉矶的家——一栋并不能算是宽敞的房子,目测是三室一厅,或四室两厅的小别墅,拥有**车库和一个小院。
袁和平将车停好,换了件衣服,就走了出来,他穿的看起来就像德州农夫的工作装:宽大的蓝色裤子,褪了色的灰色衬衫,还带着一定浅褐色的软呢帽。
时间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明显的痕迹,回想起前世,苏颉感觉,这个男人并没有多少变化,或者习武之人都是这样,时间会在他们身上发生凝固。
他们坐在一棵法国梧桐下,树影遮蔽了大多数光线,仅仅是一些空隙中,透出青色的微光。
据他说,这颗法国梧桐是他当年第一次来美国的时候种下来的,几十年过去,它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而他也已经老了。
袁和平首先对刚才的误会表示了歉意,他认为自己没教好徒弟。
苏颉笑着回答:“没什么,他很不错,只是太有想象力了,但作为动作指导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品质。”
袁和平笑着说:“我也是看中了他这一点,才将他收下的,这了这件事情,他做的还不错。”
那个被他们讨论的迪格,正独自一人待在屋子里,面对着雪白的墙壁,蹲着马步。双腿下沉,呈弓状,腰板挺直,抬头挺胸,双臂自然向前,眼睛目视着前方。他看起来严肃极了,只是不知道这种严肃能够维持多久。
苏颉透过玻璃窗,看到了这一幕,忍不住笑出声来,“你真的打算这么处罚他吗?三个小时可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
袁和平挑了挑胡子,不屑的说:“不过是三个小时而已,我当年习武的时候,被师傅要求蹲过六小时的抹布,屁股下插着一炷香,头顶着一个海碗,里面盛满了水。若是有丝毫的晃动,水落或者香灭就重新来过。那一次我整整蹲了十个小时,我一辈子都记得。”
苏颉抚尔一笑,说道:“看来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