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探星漫不经心地问:“你知道和我当事人相处只能是一个月?”
伊莎:“是的。”
李探星:“等这件事结束后就离开吗?”
伊莎:“是的。”
李探星:“你的身手不凡,从什么时候开始练的?”
伊莎:“十二岁。”
李探星:“这么说,你在英国星舰学校学习前就已经开始训练了?”
伊莎:“是的。”
李探星:“接受什么部门的训练?”
伊莎:“美国……”
公诉人:“反对!被告律师询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大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依然可以选择不回答问题。”
李探星取出一份证明材料递交给大法官:“法官大人,我这里有一份关于证人的资料——伊莎同学是一名特工,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陪审团开始议论纷纷,但最坐不住的却是公诉人这一方。
李探星接着说:“身为有极好发展前途的英国星舰学校的优秀高材生,之前却是接受来自美国方面的训练;刚入学不久就转学到女子军校,一个月后又想离开;仅仅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充当了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证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就使用种种手段有目的地收集证据……这一切都表明:伊莎的身份确认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
公诉人绝对没有想到——身为美国联邦调查局最优秀的少年特工,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严重的纰漏!竟然在李探星的诱导下透露了特工的相关信息,也就失去了当证人的资格。既然伊莎没有证人资格,这下子以前的努力不但全部白费劲,还让部分证据因此而作废!这对公诉人——美国联邦调查局一方无疑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犹如自己打自己一巴掌还不能叫疼一样,自取其辱。
李探星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鉴于证人的身份特殊,她有可能利用调查员的身份进行诱供。我提请法官撤消她的证人身份,并推翻她的所有证词。”
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