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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于伊特城的百姓来说,清晨来的太快,走的又太急。昨晚那一场激烈的打地鼠一直延续了一夜,尤其是对那帮地鼠常跑地区的人来说,完全可以算是一宿没睡。
看着大街上十有*顶着黑眼圈行人,凌云实在是跑不动了,当然跑不动这个词的还以不光形容他合适,对于他身后的人群同样也适合,哦,对了,还有前面那个对亏祸首。
凌云距离前面那个人的距离只有不到十米!可是却犹如天堑一般,从禁忌小镇来到伊特城自己就足足走了两天的路程,昨夜自己还跑了一宿,想想都服了自己了。
昨晚相对于别人以为的打地鼠活动,自己更觉的像是贪吃蛇,为什么这么觉得呢,因为前面那个人不光吃霸王餐,还活活就是个小偷!
刚开始只有三四个小二追他,后来偷了自己的钱包,追人的队伍里就又多了一个自己,再接着只要是昨晚半夜还在外面溜达的基本上都遭了黑手,看看身后壮大到几十人的群众把!这不是贪吃蛇是什么!(然更像群众版的跑男~)
“喂,你跑够了没有!跑够了把钱包还我,我绝对不打你,我发誓。”凌云撑起身子,想着前方一步步的靠了过去。
话倒不是假的,凌云现在只想拿回钱包,到了这个时候谁还有力气打他…
听到凌云的声音,前面的人明显愣了一下,跑了一宿还能靠过来要钱这人厉害啊。想是这么想,不过却没有一点想停下的觉悟,颤抖的双手带起颤抖的全身,艰难的爬起身来,头也不回抬腿就跑。
“丫的,还有力气哈!成!你敢跑我就敢追!“仿佛是响应凌云的话一样,右手的戒指处微微闪亮出一抹红光,紧接着,就如第一次进禁忌森林时被科多兽追捕时一样,一股暖流从右手的戒指处涌向了胸口,下一刻力量的感觉便传遍了全身。
此刻的追逐已经不再是昨晚的贪吃蛇模式了,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