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几年前写的一段小故事,故事没能写完.我稍微整理一下,或许这个故事会有结果,或许没有.也算是对各位的一个答谢,<大板仓>>的故事还在写中,希望明后天能完成,事真的很多啊....
这是个发生在三年零八个月之前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个快三十岁的小汉,办公室和家之间的穿梭是他的主餐.就像是吃惯了馒头想吃米饭一样,终于有一天他想试一试没干过的事,比如说当老板.于是他想了也就做了,只是既当老板又做伙计.但是他还是很开心,梦想的几件事一下都实现.比如说,十一点上班,一周三天工作日,还有就是其他人垂延三尺的是:一下床就进办公室.他给自己订了个工资标准,既然当了老板那工资还不得万儿八千,再加上当伙计的薪水,总合就算是九千八百六十七块五.
公司热烈开张,一群酒朋肉友敲着肚皮来庆贺,一餐饭用去了工资的三分之一.不过他还是挺开心,长这么大第一次用这么多钱去买饭.
时间过的好快,一个月转眼就过去了,他同时也体会到了做老板的难处.要开薪水了,可去哪弄这笔钱呢?虽说九千多块钱不算太多,但对这个摇篮中的公司还是个不小的数目.于是他做了一个痛苦却又无奈的决定.说起来也没有,很多老板都干过,就是躲过发薪水的那几天.他打点了包袱在发薪水的头天晚上,搭上了开往北方的末班车.一路狂奔急急如丧家之犬.在他快到目的地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忘了带公司的钱箱.口袋里的钱是不足以让他幸福的躲债.不过既来之责安之吧,他出了车站在一家小面馆里庆祝自己的第一趟差旅,虽然出差的目的很值得探讨.
饭是吃饱喝足了,下面的问题又来了.这寒冬腊月可不能在外面打地铺.于是他认识到了公司的问题所在:那就是公司开张的时间不好,要是选在夏天,躲债的时候不就没有住宿的开销了吗?他开始检讨自己的不成熟“省吃俭用持家宝的古训不能忘啊.”他牢牢的记住了这个教训,就在他专心致志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