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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群读者与纳兰容若的同人文或长评换正文协议书
甲方:《小楼传说》1234群读者与讨论区读者全体
乙方:纳兰容若
由于乙方纳兰容若(以下简称后妈)对同人文的大量需求,决定兹定于即日起,由乙方与甲方小楼传说1234群读者与讨论区读者全体(以下简称群亲)签订同人文交换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后妈汗:我是被逼的城下之盟,真相一定要说明啊,否则事实的真相就要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人家会说,我是史上第一个逼读者写同人,逼到这种地步的。
众人:是我们逼你的,是我们逼你的,少废话,乖乖交文来。)
群亲以《小楼传说》之同人文交换乙方后妈《小楼传说》之正文。交换比例[无][]小说为1:1.5+2000字。即后妈必须每日在完成起点的2000字日更基础上,按字数,每日用1.5倍的比例来交换群亲们当日更新的同人文或长评。
一,甲方必须每日更新《小楼传说》之同人或长评,乙方必须更新《小楼传说》之正文。
二,甲乙双方有义务按本协议上所列比例交换字数。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在讨论区建立专贴,由专人统计双方日更的字数。并公布相抵结果。
当日字数为负数者,必须在一周内补齐所有欠额,否则按照欠额字数于下一周内翻倍补偿。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一周内补齐,则以后顺延,不加翻倍要求。
当日字数有盈余者,则有权利催促对方更文,并行使监督职权。
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时候,甲方也有暂停履行义务的权利。
三,有效字数规定:
甲方的有效字数为当日发布在公众版的同人作品或评论文章的字数。
乙方的有效字数为当日发布在女频包月版中的正文章节字数。
四,质量争议:
甲乙双方有权相互监督文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