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出血的想要招揽这两位顶尖人才。
张晓送给魏征的乃是大书法家钟繇的,送给沈落雁的乃是一对毫无瑕疵的白玉佩。乃是宇文成风的“小金库”里面最珍贵的两件宝物,都是价值万两黄金,连张晓自己都舍不得碰一下的至宝。
因此当受到张晓的招揽之后,魏征和沈落雁甚至比张晓还要着急,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
毕竟,这年头,好主公太难寻找了,各方人马只能是矬子里面拔大个罢了,哪怕是吃人魔王朱桀都有人投奔,何况张晓这样的“明主”呢。
虽然说,贫贱不能移可是很多寒门士子的人生准则!更是不少人眼中的圣典,可要是有人付出了大价码主动进行邀请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在张晓付出血本的招揽下,这两位也就自投罗网了。
张晓聪毕泰那里知道这两位“大才”的消息,早早就出门相迎。
张晓自然知道,想要招纳人才,态度最关键。
魏征是一个不苟言笑的年轻男子,沈落雁是一个貌美如花的绝色美人,除非张晓眼睛瞎了,否则不会分别不出来。
“妾身沈落雁,见过张帅。”
“巨鹿魏征,见过张帅。”
沈落雁和魏征都可谓是彬彬有礼,看上去好似见到老师的学生一样。
寒门士子在晋朝之后,几乎断了上进之路,魏征原本的确有几分傲气,但是被打磨一番之后,他早已经明白白衣轻王侯这种事情已经不是寒门士子能够做出来的事情了。
至于沈落雁,在这个时代,女人没有多少傲气的资格。
听到张帅的称呼,张晓略微有些得意,但是却没有表现出来,因为张晓知道,“君择臣,臣亦择君。”自己若是表现的太差,那么这两位绝对不会“明珠暗投”。
因此张晓仅仅略微露出一丝笑容,说道,“免礼,免礼,晓知道两位乃是当世大贤,故此相邀共举大事,晓已经置下薄席淡酒,还望两位不吝赐教。”
这已经不再是春秋战国时期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