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伙伸手去挑沈菲菲的下巴,沈弘毅看不xiàqu一巴掌将他的手打开。
“你行,等着。”那家伙根本没喝醉,只是借酒装疯而已,悻悻离开。
沈弘毅带着沈菲菲出门,拿出遥控钥匙按了一下,远处奥迪车鸣响一声,闪了两下灯。
“你开奥迪的?”沈菲菲两眼放光。
“工作车。”沈弘毅道,他有些后悔,不该开奥迪出来,可是自己是局长,从未身临一线,还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和适当的道具。
两人走到车旁,忽然周围出现了几个黑影,都是一身痞子打扮,那架势很明白,男的暴打一顿,车抢走,女的拖走轮了。
沈弘毅没有犹豫,他什么身份,岂能以身犯险,和这帮社会混混打作一团。
这帮痞子们就看到这位文质彬彬的眼镜男子从腰间抽出一把黑漆漆的手枪来,顿时都呆了。
沈弘毅不喜欢用小型手枪,77式和6式毫无威慑力,根本镇不住人,杀伤力也很有限,所以他的配枪是一把92式58毫米口径手枪,弹匣容量二十发,即便不带备用弹匣,也能打一场都市近战了。
枪在手,沈弘毅无所畏惧,他抬手就朝痞子们脚下开枪,子弹钻进水泥地,溅起一团团碎屑,这可不是什么钢珠枪气弹枪,而是真正的军用手枪,枪声和膛口焰在夜色中很是惊人,痞子们吓傻了,全都不敢动。
“面朝墙蹲下,扇自己脸,查着数扇,一百下,立刻!”沈弘毅表面上一副斯文面孔,狠起来连老公安都怕,何况这帮混混,痞子们立刻乖乖照办,面对墙角蹲下,一下下扇自己的脸。
沈菲菲一脸崇拜,两眼都是小星星,二十出头的她何曾见过如此潇洒的男子,表面上如同儒商,出手就是侠客,好一个有味道的刑警大叔。
沈弘毅没走,一直坐在车头,拿着枪盯着这帮混混扇完耳光才带着沈菲菲离开。
“去哪儿?”沈弘毅驾着车问道。
“我男朋友也有车,不过是摩托车,他死了,摩托车也被坏人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