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历历在目,但对朝塍而言,有些真的不堪回首,可偏偏他记忆力不错,将那些不想记着的记得清清楚楚。
而最该记着的,譬如闲诗当年的模样,他偏偏忘记得一干二净,也难怪会让花流云觉得,他与闲诗才是天生一对。
干咳一声,朝塍问道,“她什么时候知道的?”
“还是我妻子的时候,就是凭着她肩膀上的牙印,我才认出了她。”
朝塍的心跳陡然加快,脸黑如墨,该死,真是该死!连花流云都能及时认出她来,可他居然没有认出她来,非但没有及时认出她来,居然还误以为,那齿印是花流云的杰作。
似是刺激过度,朝塍讷讷地,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声,像是在解嘲自己,“我怎么会相信那齿印与你有关?该死。”
呵呵,知道自己是头蠢驴了吧?但饶是蠢驴,也比他有福……花流云不禁苦笑出声,“我倒是巴不得与我有关,可是,放着那么多次机会,我却次次都错过了,让你捡了个大便宜。”
“哎,天作之合都被我破坏了,老天爷定然会对我不客气。”
虽然花流云的话像是在羡慕自己最终抱得美人归,但朝塍听了却没有半点窃喜之情,花流云确实错过了闲诗,可他何曾不是在错过呢?
如今虽然拥有了她,可是,他没有在合适的时间知道,她就是当年那个可爱的姑娘。
是的,那是个可爱的姑娘,他嘴上嫌弃她,但其实是喜欢她的,即便是当年那般咬她、骂她,也是他表达喜欢的一种方式。
只是,他的情窦没有像花流云那般早早地开放,是以等开放的时候,已经忘记了那个姑娘的容颜,只依稀记得她的灵气与可爱。
若是他的情窦可以早点开,那时就不会放任闲诗离去,也许,景裕父子还可以提早找到自己的女儿与妹妹。
花流云承认,自己的心酸涩得不行,是以,他怎么可能让朝塍好受?他的杀手锏可还没有放出来。
“虽然她不再是我的妻,但每当想起,她将初吻那么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