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才发现前两章的标题序号弄错了,等周一找编辑帮忙调一下)
拉里-佩奇这些人的眼神,林晓自然是看在眼里。
对于林晓来说,达种眼神在国内亘古网络自己出主意的时候已经见得多了,所以此时也并没有感到意外。
等几人的兴奋劲过后,林晓开始朝着拉里-佩奇问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拉里,谢尔盖,谷歌和百度两家搜索引擎公司我都占据了较大的股份,所以这个系统我的想法是由谷歌以及百度共同研发,成果两家公司共享,你们觉得如何?”
听到林晓的话后,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看了看李岩鸿,随即两人对视了一眼。
这才由拉里-佩奇点头应道:“我觉得没有问题,我们共同合作进行基础开发,在完成基础架构后,再根据各自的搜索引擎运行情况进行完善融合。”
谷歌的两位创始人都没有意见,李岩鸿自然也不会说什么,毕竟论起来林晓才是百度的大股东。
开发的事就算是正式的敲定了下来,促成了这件事,林晓心里同样极为高兴。
这当中,比较多的还是在为百度能够共享这个开发成果而高兴。
有自己提供的思路在,百度李岩鸿等人能不能做出这个广告系统来?林晓相信花些时间应该是可以的。
但一来,要花不少的时间,这对于刚刚成立不久的百度来说,如果要花太多的时间精力,对于他们的整个运营不免会有些影响。
另一方面,谷歌的程序品质高是出了名的,而且前一世谷歌的广告系统也已经证明了其可靠性。
所以由拉里-佩奇为主,然后李岩鸿等人在一旁协助,既可以避免重复劳动,而且能够成果共享。
顺带着还能让李岩沤等人学习借鉴谷歌的编程架构以及技术思路,这对于李岩鸿等人来说,也是一种不错机会。
当然,从一开始林晓也推断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应该会同意,毕竟这个模式思路是自己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