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大侄子李定国乃张献忠义子,之前我侄子来信,他已在川蜀都城建立大西政权,坐拥五十万大军,风头无两,不日将会将会对会对清兵展开反攻。”
“现在顺元城破、发生动乱,黔州顺元城距离川蜀都城不过百余里,他大军压来,又有何怕?”
……
听着夫人言之有理,乡绅放心剪刀,却是皱眉道:“那我们若不剪掉鞭子,那秦军又该如何?”
“听闻那秦振虽然长得相貌堂堂,但不过是十多岁的小娃娃,而他所率领的军队不过是一群乡野山民,非常贫穷,想必治下非常混乱,我们只需收买部下,忍过这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若剪掉数尾辩,若是农民军败了,清军秋后算账,那我们就再无退路了。”
妇人侃侃而谈。
“小娃娃?”
听这一眼,这位乡绅目光闪过一抹回忆,却是再次纠结起来。
昔日枪决清军的时候,他远远的看了眼。
那人的确是一个孩子。
十四五岁。
可是,张口就是坑杀一万多人,眼睛都眨都不眨的人,若把他当成小娃娃,很有可能会人头落地。
就在他犹豫不决之时。
嘭的一声。
房门骤然被踹开。
几名身材魁梧壮硕的大汉走了进来,一脸冷酷,“你们为何还未剪掉猪尾巴?”
“官爷~”
妇人娇滴滴的喊了一声,从怀中掏出一块金叶,谄媚道:“可否通融一下?只要你们瞒住不说,那小娃娃定然不会治你们罪!”
砰!
一声枪响。
妇人的脑袋骤然炸开,鲜血和脑浆迸射,腥臭味弥漫屋内。
乡绅吓得浑身一抖,手中锋利的剪刀,咔嚓一声将鼠尾辫剪掉。
“你这狗东西,反应倒是挺快!”
“就凭这贱人,也敢污蔑太子振殿下,若有再敢乱嚼舌根,杀无赦!”
清军士兵眼神森冷,枪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