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什么意思?你们认识?”
顺着万卷的视线瞧去,饭馆的门口晃晃悠悠的进来了十来号人.
之所以用晃悠来形容,是因为在这帮人里面,居然没有一个走路是有人样的。先不说他们脑袋上顶的那些五颜六色的怪异发型,身上披的那几件像被疯狗撕咬过的衣服以及手里拎着的片刀铁棍,光是他们那种前俯后仰,左摇右晃走路德性,就足够让人很清楚的了解他们的身份了。
领头的是一个穿着皮衣的年轻人,留着个爆炸头不说,还染成了鲜红色,就跟脑袋上顶了个特大号的草莓差不多。这人一坐下,就招呼老板给他们上菜,那声音大的生怕别人注意不到他,但让半僵奇怪的是,尽管天早已经黑了,但这人还是像他一样在眼睛上扣了副墨镜。
“怎么可能不认识,”万卷缩着脖子,又给自己添了杯酒,一口灌下:“见的面少,但TM的交情深。”
“交情?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半僵有点不明白,因为他不记得万卷和这种街头混混有什么来往,而且自从看见这帮人进来之后,不但万卷的神色不对劲,就连叶明都显的有些奇怪了起来。
“瞧见领头的那个没,就是那个大头苹果,万卷昨天会进去,就是托了他的福。”见万卷只顾蒙头灌酒,叶明一边擦着脸上的酒水,一边为半僵解释了起来“昨天,当然,这是我去保释他的时候,那个警察说的,他和那个大红苹果,当街动手,从小南巷一路打的外面的大街上。据说当时六个民警上去都分不开他们俩。”
“而当我和那位警察进了拘留室的时候,发现这两位高手”说到这,叶明狠狠的看了万卷一眼:“居然到了警察局都不带消停的,一点都不给人家警察面子。手上还戴着手铐呢,直接就在人家的拘留室里就打了起来。”
“那又怎么样,我就是看那小子不顺眼。再说,我昨天不是好好的出来了嘛。”
“出来?你还好意思说,如果不是我在那向那个警察说了半天的好话,你小子昨天能出的来?”叶明越说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