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替我们解决掉那条没用的‘狗’①?”亚喇一脸嘲笑的说道。
“他不解决又能怎么样,我们可是奉诏过来平乱。他惹得起吗?惹了我们谁去平定反贼?他要敢不识时务,不用我们动手,朝廷就直接砍了他。再说了,我们不过就是劫个小村子,杀了几十号人。要是反贼来了,还不只杀一个小村子呢。这还不得成千上万的死去,跟反贼比,我们已经算仁慈了。”达哈哲神态自若的说道,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大善人一般。
“哈哈,达哈哲,你这脸皮真够厚的,不过我喜欢听。不过要是仁慈,我还是觉得扎库塔大人(领队)要仁慈一些。在那狗官要判那条‘狗’砍头时,扎库塔大人却‘向’那狗官求情,让他判个几十大板就放了那条‘狗’。”
“达哈哲,你觉得扎库塔大人为什么要‘向’那狗官‘求情’,让他放了那条敢咬我们的‘狗’呢?”亚喇有些疑惑的求问道。
“亚喇,这你就不懂了。扎库塔大人哪有那么仁慈。他是告诉给那些阿哈们知道,这大清是我满人的大清,不是你们阿哈们的大清。这大清的江山始终得靠我八旗子弟,我就是淫掠烧杀,你们又能怎么样?你们阿哈只能认命不能反抗。”达哈哲回答道。
注①:
清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底。
受诏南调平乱的吉林满洲正红旗边军在路经山东费县的一个不经名的小村子时,对该村进行淫掠烧杀,村中男女老幼无一幸免。
次日,有逃出生天的村民向官府报案。
知县惧于边军实力,又怕延误军机惹得朝廷怪罪,便判报案村民污告之罪,判处斩首死罪。后经堂上的边军领队求情,改判打板子,以污蔑边军杀死村民之数量刑。
注②:本书缺票,只能认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