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租赁业务早已经发展成熟,看更老伯联系了这家厂房的老板,老板连问霍东峻拿这处厂房做什么用都没问,可能觉得挨着观塘警署,霍东峻就算想干些出格的事都不可能,急匆匆拉起霍东峻就走,两人去律师事务所找律师签了合同,这间厂房的十年使用权就是霍东峻的了。
合同规定,租金每年一交,所以霍东峻当着律师的面,付给了这个叫孙振强的中年男人两万块,然后收起合同出了律师事务所。
这处厂房的面积并不算太大,除去院落和停车场,一套两层小楼大概有三千个平方,还有一处五百平米的小库房,原来这家厂房租给一个做玩具的商人,后来那商人在大陆找到了更便宜的地皮和人工,不再续租,直到霍东峻接手。
为了招租,孙振强将厂房粉刷了一次,所以这处厂房倒也还看的过眼,霍东峻本来就对环境没要求,杂志社开在观塘这种穷人区并不丢人,香港好多杂志社因为地租贵,杂志销量不好,甚至有搬去西贡或者粉岭元朗等地开工的。
倒是杂志社要招聘人手的事比较急,虽然咸湿杂志比起其他杂志来没什么技术含量,什么文字主编,社长助理之类的职务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至少也需要六个人手才能撑的起来,首先是总编,这个必须是杂志圈里最少混五年以上的人才能撑得住场,能应付一些突发事件,然后就是图片编辑,内容编辑,和一名印务,这三个就是杂志的主力,还要有一名杂务,负责杂志社后勤和收发全港报摊杂志的业务,杂务这个工作霍东峻打算留给宝玲姐,不需要技术含量,每天帮杂志社员工倒倒水,打扫一下卫生,订订外卖,清点回尾的杂志数量。
至于社长这个职务,霍东峻不准备挂自己的名字,打算让自己老妈岚姐出面去注册杂志社,第一,霍东峻严格意义上来说还差四个月才满十八周岁,别说办咸湿杂志,按照香港法律,就是连咸湿片都不能看,他自己去注册,申请百分百会被打回来,第二,自己社团的身份会给杂志社带来麻烦,只要杂志一上市,谁都能看到这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