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创造出空间,还不犯规的这门绝技,一般的篮球运动员是学习不来的。
其实,史蒂夫-纳什那种高速推进,手脚并用的的打法,非常适合于旧时代。
因为这个时代,对这类型的犯规,吹的不是很严,比如约翰-斯托克顿,就经常手肘和膝盖齐飞,哪怕是高个球员,也怕约翰-斯托克顿的手肘和膝盖。
而且由于高个子球员的掩护,约翰-斯托克顿的各种打人犯规,裁判还看不到,约翰-斯托克顿的打法,也被人称为流氓打法。
史蒂夫-纳什的速度更(了诺的)快,他要是在攻击的过程中直接用这种流氓打法,威力可能比10个约翰-斯托克顿更可怕。
但是,史蒂夫-纳什可是个绅士,绝对不会使用,也不屑使用这种流氓的打法。
此刻,创造空间并且过了罗伯特-霍里后,史蒂夫-纳什已经冲到了洛杉矶湖人队的三分线。
阿伦-艾佛森,赶紧过来防守史蒂夫-纳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