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他如果不动,多数人死亡必须让他良心不安,而他要是动了,少数人死亡难道就能让他心安理得了?因为是他选择了谁生谁死,无论生死数量都是个大难题。
再比如说从法律层面上讲,或者上升到各种哲学角度,可能还会有更多解释、更多推演,从而反应出人类的多种思想倾向……
可不管怎么推演分析,也无论从何种角度上看,如果让洪涛去当那个扳道工,他就会毫不迟疑的把少数人判死刑。
至于说生命是否平等、良心是否安宁、主义是否合适、法律是否制裁的问题,全是后话,先把十人救下来,再去聊那一个人是谁、为什么在那里、该不该死。
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洪涛对这个姑娘感觉挺好,主要是投脾气。于亚楠喜欢体育运动,洪涛也喜欢;于亚楠说话比较直,洪涛也不愿意天天和人斗心眼;于亚楠不符合国内的审美标准,洪涛从来就没符合过。从这一点来讲,应该叫同病相怜了吧。
但凡有办法洪涛也不愿把她直接扯进来,这和谁是谁的女儿无关。爹有罪女儿不见得就得跟着受罪,可她恰好一个人站在了轨道上,这可能就是命吧。
“真打算用美人计啊!人家可是吃洋面包、喝洋墨水长大的,还是个九零后,就你?”孟津倒是没说利用于世达的女儿当突破口有什么不妥,只是对洪涛是否具备这种能力有深深的疑问。
“你怎么也成外貌党了,我又没说要娶她。对了,我不要经费,但帮我找个能打羽毛球的体育馆总成吧?这几天于亚楠说不定要约我一起去打羽毛球,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场地那可就白瞎了。”
本来洪涛想找人借个会员卡的,他平时也打羽毛球,主要是为了锻炼颈椎。长期坐在电脑前面玩,对脖子和眼睛伤害最大。现在好了,不用自己卖脸,孟津主动送上门了,居然敢调侃自己的长相,必须得付出点代价。
“奥体中心成不成?”孟津除了象征性的在市局足球队里报个名,领身装备,平时根本不锻炼,对哪个场馆有什么项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