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根倚着铁笼,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威士忌,这是他在这里打拳的特权之一。
脑子晕乎乎的,除了记得他以前曾经在加拿大当过兵,其他的什么,都变得模糊起来,只是想喝酒,感觉那含着酒精的液体,在体内流动。
“今天的最后一个。”
他转过身来,醉眼惺忪地看着对手,一股子危险的感觉,忽然像是冰水一样浇到了他的头上。
他是金刚狼,能力是高速再生,双手的艾德曼合金爪和敏锐的直觉。而这一刻,他分明是感觉到了对方身上透出来的这分威慑。
这种威慑来自于战士,只有久经沙场,在生死之间徘徊的猛士,才能够有这种气势。身为一名老兵,洛根当然清楚这一点,他并没有想到,会在自己落魄的时候,在这里,遇到一名身经百战的勇士。
在如今的西海队中,不算陈平四人和布鲁斯班纳,在格斗搏击上,恐怕就要数斯塔沃第一,这位在佣兵界外号“熊”的大汉,不仅拥有无比的肌肉力量,更是热衷于搏斗的高手。
“嘭”
两只肌肉鼓胀的手臂,重重地撞在了一起,洛根的脸上露出了吃惊的表情,手上传来的力量,让他以为自己是打上了一根水泥电线杆。而呼啸而来的,是斯塔沃的一记直拳。
“咚”
那是用大锤敲击皮鼓的声音,两个人的拳头,当面撞在了一起。
洛根当然不会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他的钢爪,但这一拳他同样用上了几乎全部的力量。
于是他飞了起来,就像是被一辆重型卡车当面撞中一样,他的身躯足足飞出了四五米远,像是一幅画一样撞上了背后的铁笼。
“斯塔沃的肌肉组织强度大概在400-500之间,那个洛根大概有400出头,在力量上,斯塔沃有一定的优势。看起来,这次的变种人比剧情中的要强不少,但没有达到夸张的程度。”威廉-隆美尔在手臂上的一台个人电脑上飞快地输入着。
斯塔沃的一拳,换了常人恐怕是要重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