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读者说这段情节是毒点,我解释两句。
我理解为什么会有人说毒。
无非就是认为方龙曾经跟主角为敌,现在又要安排两个人化敌为友,一起合作,有些难以接受。
但是说到底,成年人的世界,本来就只有利益。
方龙的确放的是高利贷,但是他自己也是出了本金的,欠账还钱,不是应该的吗?
我在描写方龙的时候就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反派去描写。
另外,不要觉得我这么安排很毒,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解释过,这个是要作为后面剧情人物出现的。
而且拿走主角六十万,还回来一百万,加两层楼的使用权,还不够出气吗?
现在的情节发展都在我的控制中。
另外还有一点。
网吧开起来之后,苏浩最多只有三个月的时间经营,但是之后呢,网吧必然是要找一个能够管理的人来帮忙运营。
方龙就是我安排的管理网吧的人。
请那些认为这段剧情是毒点的读者能够继续看下去。
。
&bp;&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