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眼里比较厉害,但实则我们其实没什么话语权和决定自己未来走向的权利,有些事不是我们想就可以了,需要顾虑的太多了。
大家也都相互斗了几年了,我们属于新时代的创业者,老一辈的基本都退居二线或者求稳开始早早扶持下一代了。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明白一点,我们相互争夺市场,最后谁都是输家,我们必须合作共赢。”
一名戴着眼镜留着大背头的男子打断陈实的话问道:“合作共赢?怎么合作共赢?一起做生意?或者说我们成立一个华人的商会?但那又怎样?大家明面上是朋友,背地里可能还是竞争对手。”
陈实频频点头,然后说道:“你说的没错,我们严格来说都是利己主义,这也是商人本性,所以我们要打破这个。
首先你们各自需要注册子公司,并且是百分百控股,然后把子公司在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做大。
甚至需要分食一部分母公司的业务,最终就是让别人知道,你们不止有现在的企业产品,还有其他的。
比如做网购的,要配套支付,那么支付的产业就是你自己的。
投资人肯定不爽你们这么做,但如果你们坚持,并且把母公司的股份减持一部分给投资人,他们也不会说什么。
接下来,我们相互入股对方完全控股的公司,最少要占股百分之十股份,也就是我们十个人必须在对方的公司占股百分之十。
每个人都不是大股东,但每个人的利益已经完全捆绑在一起了,即使一个人的公司出事了,他在其他九个人公司的股份还是盈利的。
用什么身份入股,可以找你们信得过的人代持,或者你们找一个经融机构,我们十人不可能同时出事的,这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为以后万一倾家荡产还有一条东山再起的路。
我们如果把财富集中在自己手上,一定会被人当成靶子当成猎物,如果我们共有财富,那就两说了,前提我们出了这个门依然是竞争对手关系,决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是共有财产。